近年来,北京四中院主动吸收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加入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北京市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等知名调解组织密切合作,不断培育纠纷调解资源。
北京法院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自2021年初成立以来,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为依托,为中外当事人搭建起集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于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共调解国际商事纠纷316件,调解标的总额约人民币90亿元,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8.3亿元,导出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仅为28.4天,探索出了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
自2018年集中管辖涉外商事纠纷以来,近700件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商事案件在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审结,结案标的总额超80亿元。其中,调解化解纠纷率达40.63%,化解金额5亿余元,平均为当事人节约了42%的纠纷化解时间。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重申了对仲裁程序自治属性的尊重。仲裁规则一经当事人选择适用,则成为仲裁机构、仲裁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应予遵守的程序规范,也是认可和执行阶段人民法院判断仲裁庭组成以及仲裁程序是否合法的主要依据。
近日,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以调解方式审结原告中国某工程公司与被告某设备公司、第三人某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实质性化解了海外项目总包方和生产商之间的争议,而且为中国企业在非洲工程建设提供了良好司法支持。
该案为商事争议调解解决提供了良好示范,同时也为深化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打造首都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两区”建设方面贡献力量。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交往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公约规定,依法处理纠纷,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内容。
本案系我国首次对中亚国家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的案件。法院从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和仲裁规则的有效性出发,经过审查认定,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哈萨克斯坦国际商事仲裁院”与作出仲裁裁决的“欧亚调解中心国际商事仲裁院”为同一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对我国当事人进行了合法有效送达,遂在此基础上作出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
本案明确了“仲裁地”作为判断仲裁裁决国籍属性的标准,以及尊重当事人援引的国际商事仲裁软法界定仲裁披露事项范围,充分体现了司法对标国际规则,对国际仲裁保持开明和支持的立场,展示了我国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形象,有助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广泛和深入参与,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年7月2日,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对International,LLC与某律师事务所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一案作出裁定,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为您提供诉讼、调解、仲裁等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指南,帮助您了解纠纷解决的可能和适当途径,为您提供域外法查明、涉外翻译、涉外公证认证等法律服务指引,推动国际商事纠纷的实质化解决。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为您提供诉讼、调解、仲裁等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指南,帮助您了解纠纷解决的可能和适当途径,为您提供域外法查明、涉外翻译、涉外公证认证等法律服务指引,推动国际商事纠纷的实质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