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摘要
首页 > 裁判文书摘要

原告刘大卫与被告魏强(NGAI,KEONG)、中国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CHINA MINING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百达金融(集团)有限公司[BAIDA FINANCE(GROUP) COMPANY LIMITE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LMS
Updated: 2022年12月26日

裁判文书摘要:

本案系股权转让纠纷,涉及香港公司的股权转让效力及香港公司对股权转让担保的行为效力认定,案件对于股权转让效力的准据法为香港法律。根据查明的香港法律及判例情况,魏强对刘大卫负有给付股权转让款、补偿款及延迟给付违约金的义务,中国矿业公司、百达公司对魏强的上述债务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院据此判决魏强向刘大卫给付股权转让及补偿款40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要闻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重要内容一文速览

李迎新:为国履职、为民尽责|法治日报

北京四中院民庭(北京国际商事法庭)获评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快捷入口
法庭概况
法官名录
裁判文书摘要
一站式服务平台
返回顶部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4545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4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