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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巡回审理外国法院临时禁令司法协助案 助力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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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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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2026年4月23日,北京国际商事法庭走进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巡回审理了一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案件。

该案中,申请人中国A公司在甲国法院起诉该国B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诉讼期间A公司申请了临时禁令,要求B公司在案件审结前不得向他方供应案涉产品,获得甲国法院支持。随后,A公司向北京四中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临时禁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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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巡回审判由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法官谢彩凤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于颖颖、郝文婷组成合议庭。庭审中,合议庭围绕“甲国法院作出的临时禁令判决,是否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8条规定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这一争议焦点组织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庭审过程流畅规范,充分保障了中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该案的审理,将进一步明晰国际司法协助的法律规则,推动国际民商事纠纷高效解决,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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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王艳梅、胡锦华,丽泽金融商务区企业代表,以及清华大学在校学生等30余人现场旁听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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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高晶在普法环节与旁听人员互动,介绍了法庭的设立背景、管辖范围、特色亮点、人才建设情况,以及法商融合、平等保护中外商事主体的典型案例。她还围绕大家关心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规则”“中外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我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提出了务实建议。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在参加本次活动中表示,北京四中院将继续深化国际商事巡回审判,以法商融合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法商协同发展生态,助力北京建设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影响力的法商融合全球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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