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署跨国商务合同时,对于争议解决方式和适用法律该如何选择”“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应由谁来承担查明外国法律的责任”……1月30日下午,北京四中院在法商融合示范区巡回审判点敲响“新年第一槌”,来自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的30余名企业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涉外审判人才跨省交流的10名学员全程旁听庭审及授课后,向北京国际商事法庭马军庭长和高晶法官提问。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国家间司法协作的重要体现,不仅有利于保障跨境民商事纠纷当事人权利实现,更进一步增进国家间的法律互信,还有助于国际私法秩序的统一与完善。此次开庭审理的正是这样一起具有典型性的案件。申请人A公司与B公司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纠纷,被B公司诉诸瑞典某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该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后,A公司不服向瑞典当地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判决撤销仲裁裁决部分裁决项内容,并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在上诉法院支出的法律费用。现A公司向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申请承认和执行瑞典该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
据了解,我国与瑞典尚未缔结关于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裁定的双边条约,亦未共同加入有关国际条约。该案涉及瑞典法律的查明与适用,某域外法查明机构对案涉判决生效时间以及我国与瑞典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互惠和事实互惠等情况作出法律查明专家意见。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创新运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资源,高效完成法律查明、证据核实等关键环节,准确把握互惠原则的适用标准。双方围绕瑞典法律查明与适用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庭审过程流畅高效、程序严谨公正。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随后的普法交流环节,马军庭长精准对接示范区企业需求,以“建设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的司法创新与实践探索”为主题,介绍了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审理案件的基本情况、创新举措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并与高晶法官一起同旁听的学员和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此次活动是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以实际行动协同推进“法商融合”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举措。下一步,北京四中院将依托常态化巡回审判机制,充分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商协同发展生态,为首都高质量营商环境建设及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更多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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