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两区”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北京正在积极打造一流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高标准建设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不仅提升了我国涉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让中外当事人都能感受到首都良好的涉外法治环境,也为中外企业提供了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高标准建设北京国际商事法庭
“之前的矛盾到此为止,希望我们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在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程项目的两家企业在法官的主持下化解了多年争议。双方各退一步,正式握手言和。
两家企业是合作伙伴关系,几年前在南非共同参与了某大型工程建设。就在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围绕机电设备的噪音超标问题及合同款项支付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并互为原告起诉对方,涉案标的额近6000万元。
“诉至法院的时候,矛盾已经持续了几年,当中涉及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我们两家企业各自诉求不同,当时关系确实比较胶着,而且这是一个‘走出去’的项目,急需一个纠纷化解的出口。”当事人之一、某企业法务人员刘女士坦言。
梅宇是涉外商事审判领域的资深法官。案件受理后,她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噪音超标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了多轮证据交换,联系查找中英文技术资料,辨析产品问题成因。案件涉及境外鉴定,操作难度不小,时间成本极高,而且未必能有确切结论。全盘分析后,梅宇提出了破局方案:“你们双方与其紧咬着不放,不如坐下来研究研究,症结是否在于技术方面的难题?携手进行技术攻关,对你们来说既能实现长远发展,也能提升中国企业的对外形象。”
在法院的促成下,经过多轮协商,两家企业关系逐步回暖,最终冰释前嫌,不仅就案件达成了一揽子的调解方案,还就继续深化合作达成了共识。调解协议履行完毕,两家企业更是携手送来大红锦旗:“倾心调解助力企业扬帆远航,业务精湛化解争议定分止争,这是我们两家企业的心声,非常感谢法官!”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在涉外纠纷的解决上不仅专业,而且经验丰富。他们不仅熟悉各种国际公约,了解国际惯例,也能准确运用域外法律。”这是很多涉外企业对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团队的评价。
这些年,北京法院持续深化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2021年12月在北京四中院涉外商事审判职能的基础上,挂牌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这是全国在地方设立的第二家国际商事法庭,更是北京服务“两区”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掷。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以来,着力提高涉外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在跨境案件管理、域外法查明、国际商事调解等方面持续探索创新,至今已审结各类涉外商事案件1900余件,平等保护了近90个国家和地区、4000余家中外主体的合法权益,解决争议金额近300亿元。
与此同时,由北京四中院探索建立的具有全球视野和北京特色的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也在努力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涉外司法服务,共同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北京样板”。
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环节。北京市积极支持仲裁法律制度创新,期待通过先进、友好的法律制度吸引全球的当事人和法律从业者选择北京作为仲裁地。
《北京市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出,研究探索授权仲裁庭作出临时措施决定并由法院依法执行的制度,这是对我国仲裁制度发展的有益探索和丰富。
近期,一位香港企业家成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开展仲裁庭作出临时措施决定实践的受益者。他转让了一家纽约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票后,因发生争议,便委托律师向北仲申请仲裁,请求解除股票转让合同。
“当时,股票已在对方掌控下,而且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准备出售股票。仲裁庭当时尚未组成,且仲裁程序需要一定周期,一旦对方在此期间出售,当事人就无法再要回股票。”代理律师表示,紧要关头,他们向北仲申请启动紧急仲裁员程序,禁止对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出售股票。
北仲受理申请后,不到24小时就指定了一名国际仲裁经验丰富的紧急仲裁员。根据国际仲裁的惯例,在衡量请求事项的急迫性、双方的胜诉可能性等因素后,紧急仲裁员15天内就作出决定,支持了香港企业家的请求,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及时的救济。
对方当事人很清楚违反禁令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主动表示愿意接受紧急仲裁员的决定,承诺在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之前不会出售股票,相关股票至今也未被出售。
“北仲紧急仲裁员的决定在境外得到了自愿、严格的执行,我们十分高兴见证了北仲仲裁、中国仲裁在大洋彼岸的生命力和权威性。”代理律师表示。
为了打造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以支撑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北京积极推进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去年,北仲完成了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及委员会换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监事张峥介绍:“北仲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适合于仲裁机构发展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此次改革首次在机构中设立了监事会,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治理机制,为北仲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也为中国仲裁的发展提供了北京样板。”
此外,北京也大力支持仲裁对外开放。北京市司法局制定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申请指引,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公信力强的仲裁机构来京发展,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
接下来,北京市也将继续在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与合作、投资等活动中积极宣传推广仲裁,引导经营主体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鼓励经营主体选择本市仲裁机构或者境外仲裁业务机构进行仲裁,推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